第一章总则
1.为了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,营造一个积极进取、竞争拼搏的良好育人环境,激励研究生不断进取、奋发向上,提高教育培养质量,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,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,把公司产品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,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根据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文件精神及学院公司产品管理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2.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、指导性、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,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、智育、文体等多个方面的表现。
3.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,作为评定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和评选三好研究生、单项积极分子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,其中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单独评选,并且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评定。
4.凡在本学年度内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评奖资格:
(1)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有损害学校声誉和社会安定团结的言行;
(2)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达两次,因违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;
(3)学位课程考试(考查)不及格;
(4)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;
(5)无故不参加学年总结鉴定或鉴定不合格。
第二章综合测评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
硕士一年级总分=学习成绩×0.5 +科学研究×0.25 +社会活动×0.25
硕士二、三年级总分=科学研究×0.75 +社会活动×0.25
博士总分=科学研究×1
(一)学习成绩分
学位课平均成绩=∑课程成绩×学分/∑课程学分
(二)科学研究
1.科技创新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参加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创业计划竞赛、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等科技创新活动。参加团体赛的团队负责人加满分,其他队员减半加分。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,不累加。见表1:
表1.各类科技创新奖励加分表
名次 评分 等级 |
特等奖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优秀奖 |
国家级 |
25 |
23 |
20 |
18 |
15 |
省部级 |
20 |
18 |
15 |
13 |
10 |
校地级 |
15 |
13 |
10 |
8 |
5 |
2.学术论文奖励分
表2.各类别期刊论文加分表
级别 |
SCI (按JCR分区) |
EI 期刊 |
一级核心期刊 |
核心(CSCD收录) |
EI会议论文 |
学术会议论文 |
|
国际 |
国内 |
||||||
评分 |
一区:25+IF×3 |
15 |
10 |
3 |
3 |
3 |
2 |
二区:20+ IF×2 |
|||||||
三区:15+ IF×1 |
|||||||
四区:15 |
论文须是本学年度内发表,中文文章以接收函认定,英文文章以在线地址查寻认定(含doi号);会议口头报告等同于会议论文,学术会议论文仅收录摘要或墙报减半加分。作者单位必须署名永利304官方入口(第一署名单位加全分,第二署名单位及其他不予加分);论文仅第一作者加分,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、员工为第二作者,按80%加分;并列第一作者取平均值加分;其他排序不予加分。
3.专利奖励分
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号,每项加15分;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号,每项加10分;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,每项加10分。完成人单位必须署名永利304官方入口(第一署名单位加全分,第二署名单位及其他不予加分);具体加分标准同论文奖励分。
4.著作、译著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正式出版的著作、译著等。独著每部加12分;合作出版的主编每部加8分,副主编每部加6分,编委每部加3分,未注明编委的按所写作内容字数比例分配,分配部分为10分。
(三)社会活动
1.竞赛奖励分
根据竞赛级别、获奖名次给予奖励分。比赛若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奖励分对应分值为:一等奖对应第1名分值,二等奖对应第2、3名平均分值,三等奖对应第4、5、6名平均值,优秀奖对应第7、8名平均分值,比赛若只设优秀奖,对应分值为第1-8名的平均分值;集体竞赛项目的负责人、主力加满分,其它队员减半加分。同一学年度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的取其最高分,不累加。
(1)学习竞赛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、学校及有关部门举办的英语、化学、物理等各种知识竞赛、演讲比赛、辩论赛、征文活动等各类学习竞赛活动等,具体评分如下:
表4.各类学习奖励加分表
名次 评分 等级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七 |
八 |
国家级 |
10 |
7.5 |
7.0 |
6.5 |
6.0 |
5.5 |
5.0 |
4.5 |
省部级 |
6 |
5.6 |
5.2 |
4.8 |
4.4 |
4.0 |
3.6 |
3.2 |
校地级 |
4 |
3.7 |
3.4 |
3.1 |
2.8 |
2.5 |
2.2 |
1.9 |
院系级 |
2 |
1.8 |
1.6 |
1.4 |
1.2 |
1.0 |
0.8 |
0.6 |
(2)文体竞赛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、学校、学院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文艺、体育竞赛活动等,具体评分同学习竞赛:
2.社会工作奖励分
参加社会工作,视其工作职责大小、工作时间长短、工作成绩好坏给予奖励分。担任多项社会工作职务者,取其最高职位加分。研究生干部在岗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不加分;在岗时间不满一年按照公式M / 10×N(M =岗位分值,N =实际在岗时间);同一学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,实际奖励分为前后岗位奖励分之和。具体分数由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总结述职综合确定,基本原则是上一级研究生干部给下一级干部评分,最后由辅导员审核。兼职辅导员、部门助管、导师助理属于勤工助学岗位,不加社会工作奖励分。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:
表5.各类社会工作奖励加分表
职务 |
满分 |
校研会党学团组织负责人 |
25 |
校研会党学团组织主席团成员、 院研会主席、公司党建办主任 |
20 |
校研会党学团组织各部门部长、院研会副主席 |
15 |
校研会党学团组织各部门副部长、主席助理、院研会副部长、公司党建办副部长、班长、党支部书记 |
10 |
党支部委员、班级委员 |
5 |
3.特别荣誉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受到各级党、政、团和学联组织(学校各级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除外)表彰,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的表彰,按其最高级别荣誉加分,不同事迹所获荣誉可累加。见下表:
表6.各类特别荣誉奖励加分表
级别 |
国家级 |
省部级 |
地校级 |
评分 |
10 |
8 |
6 |
4.宣传奖励分
本学年度内在校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通讯、消息等作品。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的报刊杂志上发表,取其最高分,不累加。见下表:
表7.各类宣传奖励加分表
字数 评分 等级 |
1000字以上 |
500字以上 |
200字以上 |
200字以下 |
国家级 |
5.0 |
4.5 |
4.0 |
3.5 |
省部级 |
4.0 |
3.5 |
3.0 |
2.5 |
校地级 |
3.0 |
2.5 |
2.0 |
1.5 |
南湖新闻网、校广播台采用的稿件每篇1分,研究生网、研究生视窗采用的稿件每篇0.6分,学院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0.2分,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网站上发表,取其最高分,不累加,并且文字作者加80%,摄影作者加20%。
6.其他加分
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2分/人/次;参加校级各类文体比赛、英语活动节、学术年会等活动但未获奖的加参与分0.5分/人/次,参加院级各类文体活动但未获奖的加参与分0.2分/人/次。集体类活动主力队员加满分,其它队员减半加分。
第三章附则
1.本实施细则适用永利集团3044注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。
2.导师根据该生本学期的科研进展,工作表现等进行意见评定,该结果作为评选奖学金的重要参考。
3.本实施细则由永利集团304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永利集团304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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